民品典当
发稿日期:2020-06-05
民品典当流程:
1、 质押时个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,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办理。
2、 有价证券需验证确系国家财政、金融机构及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各种债券方可受理。
3、 储蓄存单必须经所存银行签证后方可办理。
4、 贵重物品,应有发票。
5、 质押成交后,质押物品双方当面加封签字,由本行保管。
6、 我行支付当金,典当综合服务费于典当时一次扣除,典当利息出典人应于每一典当月末支付。
7、 赎当时凭当票办理。质押人取回质押物应当当面拆封验对,离柜后本行概不负责。
8、 质押物过期满5天不办理续当或赎当,即作为绝当,本行按规定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。
9、 当票遗失应及时向本行办理挂失手续,挂失前质押物已被人冒领,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。
当物在典当期限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,本行按照典当时的估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