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地)商务局:
为加强对典当企业的监督与管理,促进典当业规范、有序发展,根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、商务部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建函[2007]34号)和全国典当行业监管工作会议要求,决定组织开展年度全省典当行业年审工作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年审企业范围
2011年以前经商务部批准设立并领取了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的典当企业。
二、年审重点
1、注册资本实收情况。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、抽逃资金现象,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%。
2、资金来源情况。主要核查有无境外资金流入典当企业,有无非法集资、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、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、从本市以外商业银行贷款行为,典当企业分支机构有无从商业银行贷款行为。
3、与股东的往来情况。主要核查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。
4、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。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,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%,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,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25%,是否有超范围经营情况。
5、绝当物品处理情况。主要核查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。
6、当票使用情况。主要核查典当企业所有典当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全国统一当票,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“账外挂账”现象,当票填写是否完整。从2012年1月1日起典当企业启用全国统一新机打当票和续当凭证,原手写当票和续当凭证同时作废。
7、息费收取情况。主要核查典当企业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,利率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。
8、典当企业信息月(年)度报送情况。主要检查典当企业是否依照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建函〔2007〕34号),按时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,准确上报月(年)度报表。
9、典当企业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。主要是企业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。